朗博科技(60365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础 - 目的包括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形成尊重投资者文化等[6]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6]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6][8] - 主要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7] 管理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是负责人,负责全面工作、制定办法、人员培训等[7][10]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包括制定制度、计划,分析研究,会议筹备等[10][12] 沟通与交流 - 公司通过多渠道、多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14]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并安排专人负责[15] - 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15] - 按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董事长或总经理一般应出席[16] - 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16] 信息管理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等[13] - 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必要时对媒体报道予以回应[16] -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7] - 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冲突和误导[20] - 自愿性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遵守公平原则[20] - 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时应列明风险因素[20] - 情况变化时及时更新已披露信息[20] 人员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需具备多方面素质和技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