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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博科技(60365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朗博科技朗博科技(SH:603655)2025-09-11 08:31

董事相关 - 董事辞任公司需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60日内完成补选[4] - 8种情形不能担任董高,如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5] 董高离职 - 董高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应办理移交手续[7]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0] 义务与限制 - 董高对公司和股东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2年内有效[8]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0] 违规处理 - 公司发现离职董高违规可追偿损失,含直接、预期利益及维权费用[12] - 离职董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在15日内申请复核[1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