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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博科技(60365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朗博科技朗博科技(SH:603655)2025-09-11 08:31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连续三年未参加后续培训等情形,公司应一月内解聘[9]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1] 任职资格与培训 - 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7] - 候选人培训时间不少于36个课时[22] - 原则上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22] 职责与协助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多项管理事务[13][15] - 公司应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9] 细则施行与说明 - 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6] - “以上”“以内”含本数,“过”“以外”不含本数[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