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特科技(30017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
董事会秘书任职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 六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如近三十六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4]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 证券事务代表 - 公司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职,秘书不能履职时代表代为履职[11] 解聘与审查 - 董事会秘书有七种情形之一,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11] - 公司聘任秘书时应签保密协议,离任前接受审计委员会离任审查[12] 聘任时间 - 公司应在上市后或原任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秘书[12]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2]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股东并公告[13] 股东会职责 - 董事会秘书需核对出席股东会股东资格[14] - 股东会前将拟审议议案等资料置备于会议地址供股东查阅[14] - 董事会秘书协助召集并按公告日期召开股东会[14] - 股东会异常时协助说明原因并公告[14] - 协助保证股东会严肃性和正常秩序[14] - 按规定做好股东会会议记录[14] - 及时公告股东会决议[14] - 管理保存股东会会议文件并建档[14] 信息披露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15] - 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指派人员与深交所联系[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