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特科技(30017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2] - 董事会成员中应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3]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5]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有权提出候选人[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9] - 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应履职至新任产生[9] - 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9] - 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9]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应解除职务[13]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10年[21] 公司决策流程 - 关联交易等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4] - 财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18] -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特定事项[18] 公司保障措施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1] - 专门委员会会议前3日提供资料[24] - 保存会议资料10年[24]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19] -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理由并披露[19][20] - 独立董事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22][23]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