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芳斋(603237)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吴勇敏)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经验[2] - 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无独立性[3] - 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无独立性[3] - 近12个月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人员无独立性[3] 独立董事不良记录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4]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4] 独立董事兼任限制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5]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