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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金财(00265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中科金财中科金财(SZ:002657)2025-09-10 12:4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公司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一名须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一年内不得担任委员[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召集人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等[7]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0]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机构工作并指导制度实施[10]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1]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董事会[12]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 执行任务有权聘请顾问,公司提供财务保证[8]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8] - 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通知提前三天送达[14]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5]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15] - 可采取现场和通讯会议方式[15] - 书面议案签字同意人数符合规定即成为决议[15] 审计委员会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16]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不迟于次日通报董事会[17] - 出席人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7]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解释[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