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与担保 - 审议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除担保)需股东会决议[2] - 多项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如对外担保总额超相关比例等情况[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特定情形两个月内召开[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7][8]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和主持[8]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会议相关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6] 决议与投票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2]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22]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部分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效总数[23]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4] - 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董事选举 -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且持有一年以上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25]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度[26]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0]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计票和监票人员,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27]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两个月内实施方案[29]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信息披露[30][31] - 本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33]
中科金财(002657)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