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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芳斋(603237)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
五芳斋五芳斋(SH:603237)2025-09-10 12: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25,185,750股人民币普通股,于2022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97,072,537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197,072,537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东信息 - 嘉兴市商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07.56万元,占总股本的41.84%[15] - 浙江省嘉兴百货纺织品批发公司出资100万元,占总股本的8.24%[15] - 嘉兴食品肉类中心出资100万元,占总股本的8.24%[15] - 嘉兴酿造总公司出资80万元,占总股本的6.60%[15] - 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出资10万元,占总股本的0.82%[15] - 赵建平等582名自然人出资415.4万元,占总股本的34.25%[15]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责任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3]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3]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机构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27] -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应在30日内提起诉讼[28] - 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违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采取法律行动[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6][37]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出通知[41]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6]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46]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47]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8]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8] - 关联交易决议,普通事项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5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人,职工董事一人[76]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6] - 公司发生“财务资助”交易事项,需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还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78]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8]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8] - 最近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8] - 董事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离任后一年内仍应遵守本章程规定的各项忠实义务[73]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72] -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董事可要求公司赔偿[7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80] 其他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97]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97]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3]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03]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30%且超10000万元[106] - 每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06]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25%[109]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4]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5天通知[114]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至少一家具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条件媒体刊登公告[11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0]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0][121]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公司偿债或担保[120][121]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4] - 公司解散应10日内公示解散事由[124]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4]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董事应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24] - 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