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芳斋(603237)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任职资格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5]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有犯罪记录、破产清算等情况特定年限内不得任高管[3][4]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与解聘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等由总经理提名[5] - 解聘总经理由董事长提意向和理由,解聘副总经理等由总经理提出[5] 总经理办公会议 - 召开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14] - 因故不能履职指定副总经理代行职权[11] - 需明确执行决议分工负责人、落实时间等[16] - 专人记录形成纪要,重大决议通报董事会[16] - 参会人员执行保密纪律[16] 决策与报告 - 遇特殊情况总经理可重新履行决策程序[17] - 因不可抗力承办人可提请复议[17] - 总经理如实向董事会报告,提交年度工作报告[19] - 按董事会要求报告工作[19] 细则说明 - 未尽事宜或抵触按相关规定执行[21]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