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芳斋(603237)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原董秘离职,公司需3个月内聘任新董秘[4] - 近3年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士不得担任[4][5] - 董秘有特定情形,公司1个月内解聘[5] 职责与履职保障 - 董秘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职责[9] - 履职受阻可直接向交易所报告[11] 特殊情况处理 - 董秘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7] 制度相关 - 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条件参照董秘规定[7] - 制度与法律抵触按规定执行,审议通过生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