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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芳斋(603237)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五芳斋五芳斋(SH:603237)2025-09-10 12:47

重大交易界定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8] - 重大交易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8]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8] - 重大交易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8]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9]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9] 信息披露要求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为信息报告义务人[5] - 报告人应在事件发生当日上报董事会秘书[13] - 重大事件交付或过户逾期未完成应每隔30日报告进展[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披露[15]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等应配合信息披露[17] - 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方名单及变化情况[17] - 接受委托或信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应告知委托人情况[18] 信息管控措施 - 公司重大信息管控确保报告信息准确性、一致性[18] - 各部门对外提供报表等时间不得早于公司公告时间[18] - 信息未披露前各部门对拟披露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8] - 宣传部门稿件涉及重大信息需经审核批准[18] 责任人与责任追究 - 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是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19] - 瞒报等导致信息问题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