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芳斋(603237)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会议审议 - 审议事项含关联交易、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等[4][5] - 审议须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6] 会议组织 - 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同意可免除[8]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7] 会议举行 - 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8] - 半数以上出席方可举行[9] 其他规定 - 连续两次不出席,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9]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9] - 述职报告含专门会议工作情况[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