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300796) -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股权激励规模与期限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予日起未超10年[3] 权益归属与行权比例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与首次归属间隔不少于1年[4] - 每个归属期时限不少于12个月[4] - 各期归属比例未超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4]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比例未超获授总额50%[36] 计划制定与审核 - 公司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2] - 激励名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2] - 激励计划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3] 合规性与意见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激励计划利于公司发展,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况[37] -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符合实行条件,计划内容、程序等合规[38] 表决回避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0] - 股东大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