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 股东大会召集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监事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临时提案与通知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个工作日发补充通知[12] 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21日前、临时股东大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股权登记与投票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在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至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股东大会延期取消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比例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24]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4] 重大事项决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4] 股东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6] 投票权征集与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6] - 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权不计入总数[26] 会议地点变更与主持 - 现场会议地点变更,召集人应在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17] - 董事长不能履职,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1] -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半数以上监事推举一名监事主持自行召集的大会[22] 中小投资者表决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25]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 股东大会授权 - 授权董事会普通决议事项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3] - 授权董事会特别决议事项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提案实施与决议撤销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36]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6]
贝达药业(300558)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