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信息 - 2016年10月14日公司经核准首次发行4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 - 2016年11月7日公司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2] -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41848.5885万元[2] - 公司原股份总数为41848.5885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 股份管理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的注销或转让时间规定[3][4]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4] - 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份前已发行股份1年内不得转让[4]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4] - 公司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上市1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相关买卖收益及例外规定[4] 股东权益与管理 - 公司应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股份保管协议,查询主要股东数据及持股变更情况[5] - 公司应将H股股东名册副本备置于住所,保证正副本一致[5] - 股东股票遗失可申请补发,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按相关规定处理[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6] - 公司控股股东等质押、转让股份的相关规定[6] - 公司控股股东等应依法行使权利,不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权益[6][7] 担保与股东大会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董事人数不足8人等多种情形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提案或临时提案[9] -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时间及延期取消规定[10] - 不同类型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证件要求及授权委托书内容[1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的通过条件[12]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13]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限制[13] - 公司相关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及限制规定[13][14]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14] 董监高管理 - 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规定[15] - 股东提名董监高候选人需提交资料时间[15] - 股东大会对提案表决意见及特定决议规定[15] - 股东大会通过董监选举、派现等提案的处理规定[15][16] - 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形及董事任期规定[16] - 兼任高管的董事比例限制及委任董事任职时间[17] - 董事禁止行为规定[17] - 董事会披露董事辞职情况及董事履职规定[18] - 审计等委员会人员构成规定[1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的审批流程[19] - 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通知时间及决议通过条件[19][20] - 关联董事表决限制及委托董事规定[20] -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相关规定[20] - 监事任职限制、任期及职责规定[21]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规定[22] - 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亏损及转增资本规定[22][23]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通过条件及公司利润分配披露要求[23] - 公司现金分红比例规定[23] - 公司会计年度及报告披露时间[22] - 公司利润分配及股东退还违规分配利润规定[22]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的执行时间[24]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主体[24] - 公司公告发布方式及指定披露媒体[24][2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通知债权人及公告规定[25] - 公司减资相关规定[25][26] - 公司清算相关规定[26] - 控股股东定义[26] - 章程相关定义、冲突处理、生效及失效规定[27]
贝达药业(300558)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修订对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