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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海(30137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通达海通达海(SZ:301378)2025-09-10 12:0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5] - 公司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票数量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17] 股票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6] - 公司董事、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6] 信息申报与披露 - 公司现任董事、高管信息变化后两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9] - 董事、高管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0]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董事、高管应在二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1] - 未实施减持或未实施完毕,应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二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1] -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二个交易日内披露[11] - 公司董事、高管等股份变动需在两个交易日内书面报告并公告[12] 股份锁定规则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董事、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按100%锁定[18]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25%计算董事、高管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8] - 董事、高管离任后六个月内持有及新增公司股票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条件股票自动解锁[19] 权益股份增持规则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 - 5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2% [21] - 拥有权益股份达50%以上,继续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21] - 控股股东等披露增持计划时需明确多项内容,实施期限不超六个月[22]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需披露进展公告[27] - 特定情形增持股份比例达2%等时点需披露结果公告和律师核查意见[23] - 集中竞价每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公司已发行股份2%,应披露增持进展公告,公告前不得再增持[24] 股本变动披露 - 因股本增加使股东权益股份比例触及或跨越5%及5%整数倍,或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公司应披露变动情况[25] - 可转债转股致股本增加,公司应在每季度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公告及股东权益股份变动[26] - 期权自主行权致股本增加,公司应在定期或临时公告中披露股东权益股份变动[26] - 因回购股份注销等减少股本,使股东权益股份比例触及或跨越5%及5%整数倍,或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公司应披露变动情况[26] 其他规则 - 公司发布增持主体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该主体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27] - 公司董事、高管违反制度,公司可按情节给予处分、收回收益、追究责任等[31] - 公司对违反制度行为及处理情况应完整记录,需报告或披露的及时进行[31]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33]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经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制度废止[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