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2]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5]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内部控制检查和评价工作[15]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报告董事会[16]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8][12] -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负责内外部审计协调[8][9] -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22] 内部审计机构 -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相关报告、整改计划同时报送[13]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9]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27] - 会议提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随时通知[27] - 由主任委员主持,不能履职时半数以上成员选独立董事代行职责[29]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29][30][33] - 成员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委托其他独立董事[29]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视频、电话等方式[30]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31] - 可聘请中介机构协助,费用公司支付[33] - 会议记录等资料董事会秘书保管,保存至少十年[33]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33] - 所议事项与成员有利害关系成员回避,无法形成意见提交董事会[33] 其他 - 出席及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负保密义务[33] - 工作细则在董事会及股东会相关审议通过后生效,原细则废止[35]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35]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 -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日期为2025年9月10日[37]
通达海(30137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