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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海(30137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通达海通达海(SZ:301378)2025-09-10 12:02

重大交易通报标准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需通报[7] - 重大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5%以上或超500万元需通报[7] - 重大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或超100万元需通报[7]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或超500万元需通报[7]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或超100万元需通报[7] 子公司交易报告标准 - 子公司交易资产总额占其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需报告[8] - 子公司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其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30%以上需报告[8] - 子公司交易成交金额占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需报告[9] 其他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公司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提前告知董秘[11] - 公司或子公司一次性签署合同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或超3000万元需告知[14] 股东相关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持股、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13][18][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增持、减持股票应在变动当日收盘后告知公司[19] 财务相关报告标准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14] - 公司发生单次损失100万或以上重大亏损需通报[16] - 公司发生金额达100万或以上重大债务等情况需通报[16] - 公司可能承担金额在100万或以上重大违约责任需通报[16] - 公司期末净资产为负需报告[14] 业务相关报告标准 - 公司、子公司主要或全部业务陷入停顿需通报[16] 其他报告标准 - 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应报告相关内容[17] - 重大事件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此后每隔30日报告进展[22] 报告时间与形式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后24小时内递交相关文件及快报[22] - 证券事务内部信息报告联络人至少每季度末与证券事务部沟通反馈[27] - 内部信息报告形式包括书面、邮件、传真、会议形式[24] 报告责任与义务 - 未及时上报内部重大信息,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29] - 公司董事等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9] 预报与进展报告情形 - 信息报告义务人预报重大信息的三个时点,包括提交董事会审议等[21] - 信息报告义务人报告重大信息进展情况的六种情形,如董事会决议等[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