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治理 - 子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会、一次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除外)[6] - 由母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人数应占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9] - 子公司不设监事会而只设1 - 2名监事的,由母公司推荐的人选担任[9] 财务管理 -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聘任和解聘,需事先经母公司批准[9] - 子公司应每月向母公司递交月度财务报表,每季度递交季度财务报表[13] - 子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向母公司递交年度报告以及下一年度的预算报告[13] - 子公司负责人不得违规对外投资、借款或挪作私用,财务人员有权制止并拒绝付款[14] - 公司管理层向子公司下达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利润等经济指标,子公司拟定方案报母公司审批[16] - 子公司拟发生关联交易等15类事项,需报母公司审批,不得超出授权范围[17][18] 信息管理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应按要求制定信息管理制度并报备[20] - 子公司应提供对母公司股价可能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确保真实、及时、准确、完整[20] - 子公司重大事项需及时报告并按授权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1] - 重大事项金额标准: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23] - 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等事项,无论金额大小提前两日报告[24] 审计监督 - 母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监督,内审机构负责执行[26] - 子公司高管调离需实施离任审计,审计意见和决定需执行[26] 行政管理 - 子公司行政管理制度需报母公司办公室备案[28] - 子公司文件资料变更应及时更新备案[29] - 子公司重大经营事项相关文件需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备归档[29] - 子公司召开三会应及时报送会议资料及决议[29] - 公司财务部协助子公司办理工商注册和年度报告[29] 人事管理 - 子公司人事部门接受母公司人力资源部指导监督[31] - 子公司人员编制年初上报,每月提交人事月报表[31] - 子公司独立考勤考核,薪资政策报母公司审核备案[31] 绩效考核 - 公司建立子公司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3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36]
通达海(301378)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