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迈仕(30100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规定 - 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职责权限 - 披露财务报告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7]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职责报告[10] - 监督指导内审部,参与负责人考核[10] - 监督指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11] - 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3] -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16] 会议相关 - 例会每年至少4次,每季度至少1次,会前3天通知[22]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其他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4]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26] - 披露年报时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