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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德迈仕德迈仕(SZ:301007)2025-09-10 12:02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5]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7] - 下设工作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6]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4] 薪酬与考核 - 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2]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10]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0] 其他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5]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亦同[17] - 每年审计报告出具后一周内,董事和高管向委员会述职和自我评价[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