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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德迈仕德迈仕(SZ:301007)2025-09-10 12:02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及自然人属于关联人[4][5] - 因签署协议或过去12个月内曾具有关联人情形之一的视同为关联人[5] 关联交易审批 - 交易金额达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12]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比0.5%以上,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3] - 总经理决定低金额关联交易事项[13]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董事会审议规则 - 审议关联交易时,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0][11]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1] 披露与审议其他规定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4] - 关联交易因累计计算原则达到标准,可仅披露或提交本次交易并说明前期情况[14][16] - 审议关联交易需了解情况,必要时聘请中介审计或评估[15]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总金额提交审议,无总金额则提交股东会[15] - 已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按条款变化情况处理[15] - 众多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总金额审议披露,超预计按规定处理[1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义务[17] - 部分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或免予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