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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 - 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
德迈仕德迈仕(SZ:301007)2025-09-10 12:02

工作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工作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等[2] - 投资者关系工作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内容与渠道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等[7] - 公司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如官网、互动易平台等[7] 工作安排与限制 - 公司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安排专人负责[9] - 公司应避免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8] 信息披露与说明会 - 公司应充分关注互动易平台信息及媒体报道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9] - 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现金分红说明会等[10]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1] 沟通交流与记录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公司应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沟通交流[20] - 公司接受调研及采访时,相关人员应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具备条件可录音录像[12]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及时编制记录表并在互动易平台和公司网站刊载[13] 调研管理与核实 - 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3] - 公司应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明确应对措施和处理流程[14] 职责分工与制度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工作,证券部负责具体事务[1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多项职责[16] - 公司应建立内部协调和信息采集制度,各部门应积极配合[16] 人员素质与培训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全面了解公司等素质和技能[17] - 公司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17] 档案管理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应分类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