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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德迈仕德迈仕(SZ:301007)2025-09-10 12:02

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3]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6]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6] - 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6] 信息披露内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6]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6]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为异常交易时,应及时了解影响因素并披露[10] - 公司应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情况时及时披露信息[11] 信息披露责任人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信息披露负有保证责任,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3] - 董事和高管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有异议应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15]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应通过规定平台和方式报送公告文稿和备查文件,并在指定媒体发布信息[4]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且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5]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15] 信息监督与管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和高管履行信息披露职责,发现问题调查并提处理建议[17] - 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17] - 董事会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并披露执行情况[17] 保密管理 - 公司应与相关人员签署保密协议,董事长、总经理等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22]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明确保密义务[22]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披露前不得透露、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24] 披露豁免 -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27]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28] 内部审计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30][3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与外部审计沟通、监督核查等事宜[31] 档案管理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董事会秘书保管相关资料原件不少于十年[35] - 查阅信息披露文件需向董事会秘书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查阅,相关申请与同意函保管不少于十年[36] 违规处罚 - 董事、高管等未及时准确报告或违反公平披露原则造成损失将受处罚[39] - 公司对责任人未追究处理时董事会秘书有权建议处罚[39] - 公司应及时将责任追究、处分情况报告深交所[39]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4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41]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规定不一致时按相关规定执行[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