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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 -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德迈仕德迈仕(SZ:301007)2025-09-10 12:02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1] - 会议召开前三天须通知全体委员并送达会议资料,特殊或紧急情况不受此限[11] - 董事长等提议时,主任委员应通知开临时会议[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13] 表决与细则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3]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