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科诺尔(8325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9日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3] 任职限制 - 犯罪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不得任职[8] - 破产清算等相关未逾3年不得任职[8] 离职生效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10] 后续事项 - 离职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移交[12]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4] 违规追责 - 公司发现违规,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7]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