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科诺尔(83252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纳科诺尔纳科诺尔(BJ:832522)2025-09-10 11:32

会议审议 - 2025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8][9]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股权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其他规定 - 公司控股子公司特殊原因持股应1年内消除情形[24]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4] - 特定情形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4] - 董事会等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25] - 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擅自表决票作废[23]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26] - 股东会决议应公告相关内容,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特别提示[29][30]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十年[30]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30]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1] - 规则修订提交股东会审议,由董事会拟订并解释,审议通过生效[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