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股计划基本信息 - 购股计划于2025年9月26日获公司股东通过决议案采纳[1] - 购股计划须待股东通过普通决议案及上市委员会批准相关股份上市及买卖方可生效[11] - 购股计划自采纳日起计10年内有效,此后不得进一步授出购股[12] - 购股计划由董事会管理,董事会决定具最终约束力[9] 购股计划限额 - 计划限额为采纳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的10%,即448,741,440股股份[33] - 服务提供者分项限额为采纳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的1%,即4,487,414股股份[33] - 计划授权限额为股东批准股份计划之日或股份计划项下计划授权更新之日(以较晚者为准)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的10%[33] - 计划限额(及服务提供者分项限额)可在三年后由股东更新,但不得超过更新批准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的10%[33] 合资格参与者 - 「合資格參與者」由董事会酌情决定是否属于雇员参与者或服务提供者[5] - 评估服务提供者资格时考虑专业知识、关系年期等附加标准[15] 购股相关规定 - 购股权的届满日期不迟于该购股批授日期起计10周年届满前一日[5] - 任何12个月期间,因行使购股权等向一位合资格参与者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的1%[15] - 购股的归属期至少为12个月[16] - 授予任何合资格参与者的购股权归属期不得少于12个月,特定情况可短于12个月[17] - 承授人需在授出日期起14日内书面拒绝购股 权,否则视作接纳[18] - 购股权行使价由董事会厘定,不得低于授出日收市价和前5个营业日平均收市价较高者[23] - 购股权可全面或部分行使,行使通知须附全部行使价款,公司28日内配发股份[24] 授出限制 - 若上市委员会于采纳日期后3个月当日或之前未批准,购股计划将即时终止[11] - 公司知悉内幕消息后至公布消息后交易日止不得授出购股 权[19] - 紧接董事会批准业绩会议或业绩刊 发截止日期前30日起至业绩公告日期止不得授出购股 权[19] - 紧接年度业绩刊 发日期前60日或自财年结束至业绩刊 发日期不得向董事授出购股 权[19] - 紧接季度及半年业绩刊 发日期前30日或自相关期间结束至业绩刊 发日期不得向董事授出购股 权[19] 其他情况 - 购股 权属承授人个人所有,不可出让[18] - 已授出未行使购股 权注销需承授人书面同意及董事会事先批准[18] - 每次向公司特定人员授出购股 权,需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18] - 董事可在要约函件中规定购股权持有人需达成的表现目标,表现目标不适用独立非执行董事[20] - 董事会提呈授出购股时可施加条件,无表现目标时考虑参与者过去贡献[21] - 出现不当行为,授出但未行使的购股权须自动回拨,部分需获额外批准[22] - 购股权限定身份终止3个月后作废,董事会另有决定除外[25] - 非身故原因不再为参与者,购股权按规定处理[25] - 承授人身故,其遗产代理人可在12个月内行使购股权[25] - 提出全面收购建议并成为无条件,承授人可在指定限期行使购股权[25] - 若进行全面收购建议且通过,公司通知承授人,承授人可按规定行使购股[26] - 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考虑自动清盘,需提前3日完成股份配发等[26] - 公司可在取得股东批准后,向明确指明的合资格参与者授出超出计划限额的购股权[33] - 公司可在董事会决定下修改本计划,但重大修改需经股东批准[33][40] - 公司可通过股东大会决议案或董事会随时终止本计划,已授出的购股权仍有效[38] - 本计划及购股权限受香港法例规管及诠释[42] - 公司送递通知于邮寄24小时或亲身递交时视为送达,承授人送递通知需公司实际收到才视为送达[43]
协同通信(01613) - 购股权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