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源药业(83273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德源药业德源药业(BJ:832735)2025-09-10 11:17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 2025年9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无需股东会审议[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行使《公司法》规定监事会职权等,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0] -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评估独立性和专业性[10] - 指导监督审计部,督导至少每半年检查特定事项[12]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 委员与审议事项有关联,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0]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9] 其他 - 出席会议委员对所议事项保密[30] - 细则“以上”含本数,“过”“不足”不含[31]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32]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3] - 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抵触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33]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