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且应占董事会成员1/3以上[2] - 审计委员会至少3名成员,独立董事过半数[3] - 提名、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聘任的独立董事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员[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最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提名[8]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11]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1]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提名[11]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3] 补选与解聘 - 独立董事辞职致不符合规定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9]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4]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22]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至少含五项内容并签字确认、及时报告披露[2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履职保障 - 公司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3]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5]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34] - 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6] - 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36] 会议与审议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等[35] - 应披露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1] - 《管理办法》相关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21]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行使情况[18] 其他 - 董事会等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意见载明,工作记录等至少保存10年[24][26] - 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34] - 两名及以上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4]
中集车辆(30103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