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7月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767.2835万元[7] - 发起人认购股份总数为2500万股[1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3767.2835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20] 股份相关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公司增加资本可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方式[2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六种除外情形,可通过公开集中交易等方式进行[2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7] 股东与股东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1]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8][7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81] 董事与董事会 - 董事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96]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不应低于1/3[10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2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半数董事通过[121][12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提取[161] - 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时)[16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后,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5%(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时)[169]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61]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177][17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6]
光智科技(300489)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