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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豪科技(603025) -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大豪科技大豪科技(SH:603025)2025-09-10 11:02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人[4][5]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除担保)应及时披露[10] - 与关联法人拟发生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除担保)应披露并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与关联法人拟发生300万元以下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关联交易由经理审批[11] - 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30万元以下关联交易由经理审批[11] - 交易(除担保等)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重大关联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为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向非由控股股东等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助,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 - 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价格等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时按变更后金额重新审批[16]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有多种定价原则和方法[17] - 关联交易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需提交多种文件[19]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定价等多方面内容[21]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需披露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不同类型有不同披露要求[21] - 日常关联交易首次发生、预计、协议变更续签等有相应决策和披露程序[2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包含定价、价格、交易总量等内容[25] - 购买关联人资产价格超账面值100%的重大关联交易有特别规定[28] - 溢价购买关联人资产需提供盈利预测报告,按要求披露差异并签订补偿协议[28] - 审计委员会对溢价购买关联人资产的关联交易发表意见[28] 豁免情况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免审议和披露,如获赠现金、获资金利率不高于LPR且无需担保等[31]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现金出资设公司达重大关联交易标准,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31] - 关联交易属国家秘密等情况,可申请豁免披露或履行义务[32] 关联人员界定 -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十八周岁子女及其配偶等[34][35] - 公司关联董事包括交易对方、其控制人、任职人员及相关家庭成员等[35] - 公司关联股东包括交易对方、其控制人、受其控制者等[35] 办法相关 - 办法与相关法律等抵触时,以法律和章程为准并修订[36] - 办法中“以上”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36]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批准施行和修改[36] - 办法于2013年3月制定,历经2022年3月、2024年5月、2024年11月、2025年9月修订[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