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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易信息(688258) - 卓易信息股东会议事规则
卓易信息卓易信息(SH:688258)2025-09-10 10:47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审议[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审议[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审议[5]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审议[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审议[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交易事项需审批[7]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提交审议[8]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3]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14]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4]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9]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9] 通知与投票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19]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2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22] 会议变更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22] - 无正当理由,发出股东会通知后不应延期或取消会议及提案[22] 决议与计票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1]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2]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需对除董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32] 主持相关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27]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7]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7] - 会议主持人违反规则使股东会无法进行时,经现场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新主持人[27] 关联交易表决 - 关联交易事项表决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34] 候选人提名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董事会提名[35]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35] - 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提董事候选人临时提案,应在股东会召开10日以前书面提出[35] 其他 -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36]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3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39]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章程的决议[39] - 会议文字资料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41]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45] - 股东会记录保管期限为十年[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