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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易信息(688258) - 卓易信息董事会议事规则
卓易信息卓易信息(SH:688258)2025-09-10 10:47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4]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12]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宜[14] 审议权限与规则 - 董事会审议交易事项权限为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7] - 特定交易达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标准之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10] - 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外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会议相关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2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24]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发书面通知,紧急时可口头通知[27]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1]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34]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需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知识[15] - 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的,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8]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43]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检查实施情况,后续会议通报[45]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