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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尚节能(603137) - 恒尚节能: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恒尚节能恒尚节能(SH:603137)2025-09-10 10:46

监管处罚 - 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1] - 总经理周祖庆、董秘华凤娟对违规负主要责任[1] - 应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1] 项目问题 - 2023年江门项目华南市场变化大[1] - 2023年和2024年半年报未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 - 对项目市场需求变化风险提示不充分、不及时[1] 后续权利 - 不服监管可60日申请行政复议[2] - 不服监管可6个月内提起诉讼[2] 其他 - 监管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3] - 公告日期为2025年9月11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