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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601198)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东兴证券东兴证券(SH:601198)2025-09-10 10:15

公司治理结构 - 202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不再设监事会及修订章程等议案[1] - 公司不再设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1]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7]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5.04亿股,占当时可发行普通股总数100%[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2.3244552亿股,均为普通股股份[8]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获股利等利益分配、参与股东会表决等[10] - 股东可对公司经营监督、提建议或质询,公司终止清算时按持股参与剩余财产分配[10] - 股东入股资金来源需合法,非自有资金入股有例外情形,需真实说明股权结构[13] 重大事项审议 - 单笔战略性股权投资(含追加投资,不含首次投资)与处置金额达或超3亿元项目需审议[15] - 除战略性股权投资外,单笔投资等重大交易事项金额达或超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20%项目需审议[1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需审议[15][16] 股东大会与股东会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若不能召开需报告并公告[17] - 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形式,提供网络投票或电子通信方式[17]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变更需提前公告[1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28] - 董事会决定多种事项,包括未达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投资、担保等事项[30] - 董事会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等多项方案[29]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审计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33] - 审计委员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监督责任,对发生重大风险事件负有主要或领导责任的董事、高管提出罢免建议[3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38]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30%[39] - 董事会拟定的股东回报规划、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9]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41]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41][4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