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欣新材(600076) -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7年2月14日获批发行5000万股内资股普通股,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44543367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344543367股,均为普通股[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1] - 公司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的注销或转让时间和比例有规定[2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相关规定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38] 会议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9][51][56][57][58]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10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不满50%等事项由董事会决策[105]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提取10%税后利润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4]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两次分红间隔不少于六个月[139] - 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归母净利润的30%[142] 其他规定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15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