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344543367股,均为普通股[5]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6]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9]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况下为公司利益诉讼[16] - 任何股东持有或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达5%时,应在3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期间不得买卖[19]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7] - 董事会应在收到相关提议后10日内对召开临时股东会给出书面反馈意见,同意的在5日内发出通知[30][31][32]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7]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67][68]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0][61] - 董事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63]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88]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8][8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89]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2]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两次分红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六个月[105] - 公司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归母净利润的30%[108] 公司运营与决策相关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101][10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8]
康欣新材(600076) -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