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奥规划(30098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委员补选 - 委员缺会计专业人士,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每年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10] - 指导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内审部门向其报告[11] - 监督指导内审机构半年检查特定事项并出报告[11] 履职措施 - 发现问题可要求自查、调查,必要时聘第三方[12] - 督促检查时指导制定方案,确保不受干扰[12] - 核查困难时可聘第三方并监督指导[12] 报告要求 - 内审部门季度至少报告一次,每年至少提交一次报告[18] 会议规定 - 定期会议季度至少一次,可开临时会议[22]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且全体同意除外[2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22] - 委员一票表决权,可委托,独董委托独董[22][26] - 表决方式为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23] 其他规定 - 必要时可聘中介,费用公司支付[29]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十年[31] - 披露年报时,在深交所披露年度履职情况[33]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制定等[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