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董且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董事会选举[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四次,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审议意见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 - 会议记录董事会秘书备案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13] - 披露年报时在交易所网站披露履职情况[13] - 董事会未采纳审议意见应披露事项及理由[13] - 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