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负责制订薪酬计划、审查履职及监督制度执行等[6] 决策流程 - 就薪酬等事项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说明理由并披露[6]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6]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得低于10年[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