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审计委员会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工作计划和报告[6]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6] 审计部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7] - 每年11月底前提交次年度计划,2月底前提交年度报告[7] 例行审计 - 重点为预估总成本5000万及以上或占上年度收入20%以上项目[7] - 重点为调整幅度超20%且调整金额超500万项目[7] 审计流程 - 审计组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书(特殊项目除外)[12] - 审计档案移交不迟于项目结束后6个月[17] - 工作底稿和季度财报保管5年,其他报告保管10年[17] 复审机制 - 被审计对象3日内可向董事会提复审申请[14] - 董事会15日内做审议决定[14] 其他 - 外部评价至少每5年实施一次[24] - 审计组交叉复核,报告报出前与对象沟通[13] - 审计意见书与报告报审计委员会审核[14] - 采取特殊程序需组长报负责人同意[15] - 对重大舞弊采取罚款等内部惩罚措施[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