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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卓锦股份卓锦股份(SH:688701)2025-09-09 13:32

重大会计差错界定 - 资产等会计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值超3000万元或利润差错占比超5%且绝对值超1000万元属重大会计差错[6] - 业绩预告盈亏性质、方向错误或预告金额差异超上年净利润50%属重大差异[10]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实际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属重大差异[10] - 年度报告重要内容虚假记载等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给投资人造成重大损失属重大差错[9] - 违反《证券法》等法规致年报信息披露差错或不良影响属重大差错[9] - 未按规程办事致年报信息披露差错或不良影响属重大差错[9] 差错处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聘请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专项鉴证[7] - 前期定期报告会计信息差错更正按相关规定披露[7]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差错由财务部门收集资料调查并提交报告[11]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公司应追究责任人责任[12] - 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财务部门应查实原因并更正[12] - 情节恶劣等情形应从重或加重惩处责任人[12] - 履行勤勉义务等情形可从轻、减轻或免予问责[12] - 对责任人处罚前应听取其意见保障陈述申辩权[13] - 责任追究主要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警告等[13]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3] 其他定义 - “及时”指2个交易日内[15]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份的为控股子公司[15]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