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美集团(002356)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制度修订与生效 - 制度于2025年9月修订[1] - 制度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9]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3] -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与之召开沟通会议并形成纪要[4] - 现场审计完成后、出具报告前,审计委员会再次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并形成纪要[5] 报告审议与提交 - 出具审计报告后,审计委员会审议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提交董事会审核[3] - 向董事会提交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议结论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总结报告及续聘或改聘决议[3] 事务所聘任 - 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表决[3][4] 内控与保密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提交董事会[4] -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