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决策与执行机构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各自在权限范围内决策[19] - 公司总经理负责对外投资实施的统筹、协调、组织和汇报[19] - 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初审、实施、考察等多项工作[21][23] -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资金和财务管理[25] - 公司稽查审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审计工作并报告[24] 投资处理与风险控制 - 发生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25] - 投资项目背离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26] - 公司应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控制风险[29] 合同签订与制度生效 - 未经有权机构决议或授权,人员不得擅自签订投资合同[32] - 本制度经董事会通过并股东会审议表决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36]
赫美集团(00235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