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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美集团(00235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制度
赫美集团赫美集团(SZ:002356)2025-09-09 12:47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5] - 董事、高管自实际离任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本公司股份[17] 股票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 - 公司董事、高管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 减持与增持规定 - 公司董事、高管计划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0] - 董事、高管披露股份增持计划后,在拟定增持期限过半时,应通知公司并委托披露增持进展公告[10] 信息申报要求 - 公司董事、高管应在新上市公司申请股票初始登记时委托申报个人信息[11]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事项通过后两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11] - 现任董事、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两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12] 股份变动与锁定 -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2]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董事、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6] 可转让股份计算 - 董事、高管以前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所持股份为基数计算当年度可转让股份数量[1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一年度计算基数[16] - 因权益分派导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度可转让数量[16] 其他规定 - 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满足后,可申请解除限售[17] - 锁定期间,董事、高管股份依法享有的收益权等权益不受影响[1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