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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美集团(00235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赫美集团赫美集团(SZ:002356)2025-09-09 12:47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9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是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等[3]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5] 管理架构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6] 服务对象与沟通内容 - 服务对象包括境内外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11]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11] 沟通方式与要求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多方式与投资者沟通[12] - 制定涉及股东权益重大方案时与投资者充分沟通协商[13] 活动记录与披露 - 特定活动结束后二个交易日内编制并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15] - 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季报等披露前十日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15] - 按规定及时披露投资者说明会情况[17] 说明会与禁止情形 - 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7]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在活动中不得出现八种情形[17] 档案管理 - 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18] - 档案内容分类等依深交所规定[19] 制度执行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1] -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施行[21] 调研方承诺 - 调研方承诺不打探、不泄漏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23] - 调研方承诺相关文件注明资料来源并保证内容客观真实[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