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股份(836717)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北 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星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 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瑞星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1 单位:元 | 序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调整后募集资金计划投资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 --- | --- | --- | --- | --- | | 号 | | | 总额 | 金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