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股份(836717)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会议审议 - 2025年9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制定<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全票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 网络投票规则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股东网络投票视为出席[6] - 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2个交易日[10] - 多次有效投票按股份数计,未投票视为弃权[12] - 除累积投票制外逐项表决,按提案顺序进行[12] - 累积投票超票数或人数,该议案选举票弃权[13] - 对总议案投票代表对非累积议案相同意见,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为准[14] - 同一股东多方式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14] - 需回避或放弃投票股东的票计算时剔除[14] 特殊事项处理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单独统计披露特定股东投票情况[15]